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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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普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全市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全区普法工作要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生态立市、脱贫富民、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全面提升全民普法力度,全面推进法治银川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普法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精神实质以及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普法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3.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银川市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普法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与开展法治实践、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扶贫救助、权益保障、禁毒、消防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二、坚持强化主题宣传教育,拓展“法律十进”活动深度
4.继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宪法、民法总则和环境保护法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络培训学习考试课程。继续运用网上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法系统,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开展“学习宪法 法律进机关”主题学习宣传活动,在各级党政机关广泛开展宣传宪法、学习宪法和践行宪法,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通过讲一堂宪法课、搞一次法治研讨、写一篇学法用法体会,提高公务人员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宪治国和依法治市。(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办,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
5.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构建课程教材、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活动开展、科研引领、制度完善、评价考核“七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质量。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情况课题研究,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加强对中小学法治课教师的培训,充分发挥银川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
6.推进村(居)民学法用法。围绕服务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基层社会治理,以“送法下乡”“一村一法律顾问”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主题活动。重点加强对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积极开展“订单式”精准普法宣讲活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市司法局、各县<市>区)
7.开展“生态立市 法治同行”主题实践宣传活动。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环保突出问题,会同宣传、环保、司法、普法等部门,集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普法办,配合单位:县<市>区环保部门、普法办)
8.开展“法律八进”示范创建活动。做好“法律八进”示范点推荐考评命名工作,以点带面,促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牵头单位:市普法办,责任单位:县<市>区普法办)
三、坚持突出以文化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9.丰富法治文化内容和形式。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会同多部门策划主题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采取各种措施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微电影创作、征集、评选等各类活动。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节庆日,组织开展法治作品展演、法治文艺节目进农村(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演出法治文艺节目12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市>区宣传、文化局、司法行政部门)
10.加强法治文化基地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条件和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建设高质量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效应,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11.培育法治建设先进典型。组织推荐评选自治区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新闻”,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传递法治建设正能量。(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普法办公室、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
四、坚持创新智慧普法,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12.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应用好“12348宁夏法网”普法模块,优化升级“法润银川”网络普法品牌,形成区、市、县三级法治宣传体系,实现普法与法律服务的高度融合、协调联动,提升“法润银川”网络宣传品牌的吸引力和认可度,增强普法的感染力。(牵头单位:市普法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普法办公室)
13.组织开展网络普法创新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组织参与全区“新时代 大普法”创新大赛,对有创意、有特色,易于推广的普法创新项目予以鼓励和培育,激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不断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方式和载体,不断提升普法的实效性。(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普法办,配合单位:市文广局、各县<市>区宣传、文化部门、普法办)
14.推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落实《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推动媒体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普法办,配合单位:市新闻传媒集团)
五、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5.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深入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以全国普法办命名第四批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和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契机,
总结法治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督促和指导,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确保各层次法治创建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普法办公室、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普法办)
六、坚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新格局
1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管理平台,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结合“两责任、两备案、两公告”制度,对市直普法责任单位“四清单一办法”进行梳理并向社会公告,对各县市区和各单位(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取得实效、存在问题等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普法办、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各县<市>区)。
17.深入开展以案释法。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在全市司法部门、主要执法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初步建立以案释法工作运行机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普法办,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协、各县<市>区普法办)
18.建立健全普法考评机制。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效果第三方评估。通过引入第三方,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第三方评估机制,量化考评标准,对相关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情况进行客观评议。(责任单位:市普法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普法办)
19.认真做好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认真制定方案、考评细则,组织对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估。做好全国全区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普法办)
20.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普法队伍政治和业务培训,组织参加自治区举办的普法骨干培训班。用好普法联络员微信群,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总结推广宣传各类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市普法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普法办)